美國房地產交易各方
October 28, 2011美國的民用房地產交易,除了買賣雙方外,通常需要以下各方的共同參與:
1. 賣方經紀人(Listing
Broker):大部分賣主都有賣方經紀人。有時在看房子時,賣主可能會在場。個別買主乘自己與賣主沒有語言溝通問題,直接向賣主索取聯絡電話,這種行為
在美國是不允許的,也是行不通的。賣方經紀人通常與賣主有獨家代理協議,賣主在獨家代理期限內如果直接將房子賣給買方,賣主仍然需要支付同樣的佣金給賣方
經紀人。
賣方經紀人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廣告等手段幫助賣方推銷房子,代表賣方通過買方經紀人與買方進行價格及合同條款談判,並且幫助賣方履行合約直到最後過戶。
在夏威夷,賣方經紀人通常向賣方收取房價的6%作為佣金(這是目前公認的基本佣金標準),其實最後得到的只有3%, 因為另一半要付給買方經紀人作為佣金。有的賣主只願付5%的佣金,經紀人也勉強接受了,賣主好像撿到便宜。但是,因為買方經紀人的佣金也減少到2.5%, 直接影響買方經紀人帶買主來看房的積極性,不利於賣到最好的價格,最終吃虧的還是賣主。
2. 買方經紀人(Cooperating Broker):買方經紀人的工作往往被誤解為只是為買主找房源。其實,在今天信息如此開放的時代,買主自己完全可以上網找房源。買方經紀人的任務主要是:
1)幫助買方理解每個房子的建築特點、銷售條件、所有權形式等,以便買方對房子進行篩選;
2)協助買方通過賣方經紀人與賣方進行價格及合同條款談判;
3)在許多情形下,買方經紀人會協助買方申請貸款,雖然這其實並不是其職責範圍;
4)成交後,幫助買方履行合同,直到過戶完畢。
在美國,買方經紀人的佣金通常是由賣方經紀人支付的,已經包括在售價中。但是,有時候如果賣方或其經紀人不支付或者少支付佣金,買方經紀人可能會要求買方來支付或者補足3%的佣金。
美國的房地產經紀人需要經過專業培訓,並通過國家和州的兩級考試才能領取執照。以後每兩年要經過20個小時的“連續教育課程”才能更新執照。
3. 託管公司(Escrow Company): 託管公司又稱公證行,是整個買賣交易的居間人,其功能是幫助雙方履行房屋買賣合約,經手交易資金,進行產權登記及保證產權。託管公司通常與產權保險公司(Title Insurance Co.)是同一公司。
4. 銀行或貸款經紀人(Bank or Mortgage Broker) 除 非完全現金交易,買主通常需要貸款。貸款可以通過貸款經紀人或直接找銀行。貸款經紀人的好處是它會幫助買方尋找適合買主需要的銀行。如果直接找銀行,萬一 貸不出款,買方必須重起爐灶,另找銀行。有經驗的貸款經紀人會將買主的貸款申請送往其他銀行,這樣速度就較快,不會延誤時機。
Posted by C Cheng.